□蒋璟璟
近日,广西公开通报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。其中包括: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未经科学论证,脱离县情实际上马“水秀”和“灯会”旅游项目。通报称,2017年,时任富川县委书记陈华,未经充分科学论证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执意拍板决定在富川县福利镇神仙湖上马“水秀”和“灯会”旅游项目,并擅自决定先进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。“水秀”和“灯会”旅游项目总投资2230万余元,半年后项目运营入不敷出,陆续停止运营。(中新社)
广西的通报中,将本案定性为“形式主义”,这实则是后验的视角。置于彼时彼地的语境下,若是项目做成了,那么或许就是有面子有里子、有形式有实质了。现实中,很多项目,其实自一开始,是很难明确划定是“形式主义”还是“务实工程”的。以结果论,若是彻底失败、惨淡收场了,再来倒推归因,“形式主义”也才能被真正坐实。而在陈华一案中,其拍板上马的“水秀”和“灯会”,最大的问题,乃是决策程序违规、招标程序违法,这是确定无疑的。
时任富川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陈华在这两个旅游项目的操盘过程中,自行其是、任性妄为,简直可说buff叠满、雷区全趟。“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执意拍板”,翻译一下,约等于就是,绕过决策程序大搞一言堂;此外,还有“擅自决定先进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”一条,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,如此急不可耐、不管不顾,堂而皇之地“串标”“萝卜招标”背后,大概率是暗中勾兑、权力寻租的勾当。之于此,此前公布的落马通报中,已然有所提及。
其实,超越“大框架”的叙事,陈华案中,一些“小细节”更加令人寻味。“水秀”和“灯会”两个项目,2018年1月投入使用,2019年9月就相继停运。即便项目败局已定,而当时陈华依旧稳坐富川瑶族自治县委书记之位,甚至在2021年进一步任用为贺州市副市长——这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是“带病提拔”,而更应该看到,其中“严格问责”与“容错机制”的内在拉锯。地方主政者做砸了一个项目,会不会给个人职业前途画上休止符?这里面的界线,很是微妙。
公共治理者毕竟不是职业经理人,后者把某个大项目做亏了、玩砸了往往是直接出局,而前者的承担后果、背负责任的方式,则复杂得多。从过往案例看,地方失败的投资项目,往往只有伴随程序性违规或实质性违法情形,才会彻底清算首要责任人。这与大众的设想,多少是存在距离的,从某种意义上说,这也没有充分用足用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……当然,不能仅仅因为某个大项目失败了,就把决策者一杆子打死。可若是玩砸了也毫发无损,那么就无异于是纵容冒险投机了。
一事一论,问责理应是及时的、当下的、具体的,而非是延迟的、追认的、打包的。特别对于公共决策、重大投资来说,更应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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